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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8〕34号 2008年5月6日)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省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2008年全省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第十二届中共江西省纪委第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8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纠风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统筹推进,坚持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和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安全。
  强化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8〕7号)的要求,坚持纠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全面检查、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以检查农村土地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我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
  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确保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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