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岳政办函[200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岳阳市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3 应急工作组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警信息收集
  3.2 预警信息评估与发布
  3.3 预警级别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启动
  4.2 指挥与协调
  4.3 信息报送与处理
  4.4 应急处置
  4.5 信息发布
  4.6 应急结束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5.2 总结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6.2 经费保障
  6.3 物资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监督检查
  7.3 奖惩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预案解释部门
  8.4 预案实施时间
  9 附录
  9.1 岳阳市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9.2 岳阳市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束审批表
  9.3 岳阳市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情况通报表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处置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使涉外涉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国家利益,保障本市境外机构和人员、境外在岳机构和人员、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