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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中旬)

  县、市、区和乡镇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领导小组, 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利用电视、广播和远程教育网络等宣传换证工作意义、目的和要求,组织对乡镇干部和村负责人开展有关政策法规、操作程序、工作方法和问题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二)清查处理阶段(6月下旬-8月下旬)

  1、摸底登记。村民小组负责核实农户的地块名称、面积、等级、地类、是否基本农田等,并登记造册。

  2、问题处理。乡镇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对土地矛盾纠纷逐一排查登记,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群众认可的原则妥善调处,重点解决重大纠纷和违法占地问题。

  3、结果公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核实后的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张榜公示。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查清、妥善处理后再次张榜公示。

  (三)审核发证阶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1、审核资料。村民小组长与承包户主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和《农村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签字确认,一式3份交村委会汇总后报乡镇政府审核;村级建立土地台账,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原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不符合要求的,由村委会按程序和要求与农户重新签订。

  2、核发权证。乡镇政府审查村委会提供的各村民小组土地承包合同书、管理卡和登记簿等资料,全部合格后,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提出换(补、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印章,由乡镇经管站领取、填写。

  3、送达回执。村委会以及乡镇经管站负责向农户送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户在送达回执上签字。送达回执由乡镇经管站存档。

  4、整卷归档。村委会、乡镇经管站负责整卷归档、保管好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等资料。

  四、责任追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岳阳市领导干部与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中的有关责任追究如下:

  (一)在清查摸底中,不张榜公示,或耕地承包底子不清,导致延误换证工作的;或张榜公示后,对群众提出的异议不及时核实查清处理、群众反映强烈,或引发土地纠纷事件,导致换证工作受阻的;在换证工作中,不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随意调整、收回承包耕地引发矛盾和纠纷,造成群体事件或引起上访的,乡镇包村干部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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