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垂直管理单位(15个)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盐务局、岳阳电业局、市邮政局、岳阳海事局、岳阳海关、岳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岳阳银监分局、市烟草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市政府行政绩效考核由工作实绩、行政效能和满意度评价三部分组成。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计分,年度行政绩效考核总得分为工作实绩、行政效能、满意度评价得分及加分之和。
(一)工作实绩(60分)
重点考核各部门单位完成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省市实事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国企改制、政务服务集中办理等方面的情况。目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计满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量计算分值(不可预见因素造成任务未完成的,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可计该项基准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
(二)行政效能(20分)
主要考核各部门单位围绕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工作部署、服务发展大局,在政令畅通、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1、政令畅通(5分)。认真落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决定事项,行动迅速、落实到位的计5分。会议决定事项未及时组织落实,受到市政府通报批评的,1次扣2分;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和领导批示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反馈的,1次扣1分;无故缺席市政府会议的1次扣0.5分,未说明原因请人代会的1次扣0.1分(由市政府督查室提供考核依据,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2、依法行政(5分)。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依法行政的计5分。在实施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其他行政行为过程中,有《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
168条所列情形之一的,1次扣1分(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考核依据,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3、优质服务(5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廉政纪律的计5分。受到服务对象举报投诉,经查属实的,1次扣1分;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的,视情节1次扣2至5分(主要由市优化办、市问责办、市直机关作风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供考核依据,该项分值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