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教办[2008]14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民办学校和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在调研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
2、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广告(简章)备案申请表(式样)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山西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