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10000间以下;
  (2)降雪。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降雪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仍将持续:
  --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可能(或已经)造成机场、铁路、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3)寒潮。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寒潮橙色预警信号,或受强冷空气影响,3个或以上市大部分区域的最低气温在过去24小时内已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在-5℃以下,最低气温还将继续下降;
  (4)大风。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未来24小时内2个以上市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或阵风13级)以上大风;或预报一个以上市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或阵风14级)以上大风,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大风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并可能持续;
  (5)沙尘暴。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24小时内3个以上市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并可能持续;
  (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50万公顷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40%以上、60%以下;
  (7)高温。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3个以上市最高气温持续3天达到38℃以上,且最近两日均有10%范围最高气温达到42℃,未来仍将维持;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38%以上强度高温,且有1个以上县(市、区)达到42℃,或该高温强度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可能(或已经)造成5个以上县(市、区)供水、供电特别紧张,高温天气仍将维持;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发生,高温天气仍将维持;
  (8)干旱。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3个以上市干旱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3个以上市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特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3个以上市农田、人畜严重缺水,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3个以上市城市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雷电橙色预警信号,或雷电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10人以上、29人以下,未来仍将持续;
  (10)冰雹。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冰雹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可能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3个或以上市,或已经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3个或以上市,未来仍将持续;
  --冰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10人以上、29人以下,未来仍可能有冰雹;
  (11)霜冻。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霜冻橙色预警信号,或预计可能(或已经)24小时内3个以上市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12)雾。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3个以上市可能(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同一地区或更大范围的能见度小于50米、大于10米;
  --大雾已经造成严重的影响,机场、主要公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衍生及次生气象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四级地质灾害;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四级森林(草原)火险;
  --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5个以上县(市、区)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有影响;
  (15)其他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Ⅱ级预警的情况。
  3.4.4 Ⅰ级预警(红色):在一个或多个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将主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
  (1)暴雨。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过去24小时已出现2个以上市2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同一地区降雨量仍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降雨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降雨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引发某个流域特别严重的洪水或农村内涝、城市积涝、特大型地质灾害等;
  --主要河流重要河段堤防可能(或已经)发生决口;
  --重点大型水库可能(或已经)发生垮坝;
  --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0人以上;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0人以上;
  --因灾倒塌房屋10000间以上;
  (2)降雪。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降雪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仍将持续:
  --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0人以上;
  --可能(或已经)造成机场、铁路、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8小时以上;
  (3)寒潮。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寒潮红色预警信号,或受强冷空气影响,5个或以上市大部分区域的最低气温在过去24小时内已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在-10℃以下,最低气温还将继续下降;
  (4)大风。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风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未来24小时内3个以上市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或阵风14级)以上大风;或预报一个以上市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3级(或阵风15级)以上大风,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大风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0人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5)沙尘暴。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2小时内5个以上市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0人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100万公顷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60%以上;
  (7)高温。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5个以上市最高气温持续5天达到40℃以上,且最近两日均有10%范围最高气温达到43℃,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40℃以上强度高温,或该强度高温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可能(或已经)造成10个以上县(市、区)供水、供电特别紧张,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8)干旱。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5个以上市范围干旱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5个以上市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特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3个以上市农田、人畜特别严重缺水,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3个以上市城市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雷电红色预警信号,或雷电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30人以上,未来仍可能出现;
  (10)冰雹。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冰雹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可能出现成片的强冰雹,影响5个或以上市,或已经出现成片的强冰雹,影响5个或以上市,未来仍将持续;
  --冰雹天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30人以上,未来仍可能持续;
  (11)霜冻。预计可能(或已经)24小时内5个以上市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1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特别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12)雾。中央气象台或山西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雾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5个以上市可能(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10米的雾,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同一地区或更大范围的能见度仍可能小于10米;
  --大雾已经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机场、主要公路连续封闭8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衍生及次生气象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五级地质灾害;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五级森林(草原)火险;
  --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4个以上市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将影响;
  (15)其他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Ⅰ级预警的情况。
  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敏感人群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四级响应(Ⅳ蓝色)。当达到Ⅳ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市、区)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2 三级响应(Ⅲ黄色)。当达到Ⅲ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3 二级响应(Ⅱ橙色)。当达到Ⅱ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省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4 一级响应(Ⅰ红色)。当达到Ⅰ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省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省政府应急办公室迅速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4.2 基本应急响应
  4.2.1 各级气象部门应根据启动的气象灾害预警级别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按应急工作流程及时将各种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加强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和相应责任单位应按职责和指挥部的要求及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4.2.2 各公共媒体及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广场、车站、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的宣传显示设施管理单位应在接到预警信息后15分钟内通过所拥有的设施向公众发布。
  4.2.3 各级各部门应根据不同的气象灾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联动和应急响应措施。应对暴雨、高温、寒冷、大雾、雷电等气象灾害的部门联动与社会响应措施详见附表。
  4.2.4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并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信息共享。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