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7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执法,深化“法治嘉兴”建设,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的进程。为表彰先进,促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决定对平湖市政府等3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市发展改革委等14个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2007年度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平湖市政府
海盐县政府
南湖区政府
二、2007年度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地税局)
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