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业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达州市是自然灾害多发区,具有灾害种类多、受灾范围广等特点,特别是近年来相继发生的一些重特大自然灾害已成为危害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及时有效做好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减少突发事件对全市金融业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金融业突发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应急工作管理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应急指挥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领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应对。
各金融单位要在做好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并充分考虑突发事件的衍生、次生等风险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于本月内送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达州中心支行、达州银监分局备案。各金融机构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不断加以完善。
二、进一步做好业务数据备份工作,确保重要数据信息安全
各金融机构应确保本系统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支持,有关信息有计算机备份,核心账务数据应实现异地备份,建立数据备份中心。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按照上级行、社的规定做好重要数据实时备份。城市信用社要做好现有条件下的灾难备份,及时将关键数据用本地磁介质备份,异地保存,要积极研究,选择符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灾难备份系统,加快灾难备份中心建设,做好事故灾难备份中心的维护与管理。对要害岗位,至少要配备两名人员用以备用和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人员缺岗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加强重要凭证和帐簿的管理。做好灾害发生时重要凭证和帐簿的保护和抢救工作,确保重要数据安全。
三、加强营业网点现金管理和保护
各金融机构要制定营业网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现金管理和处置,确保网点现金安全。市政府金融办要加强自然灾害情况收集,并及时向有关金融机构通报。各金融机构应根据灾情,制订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人员撤离、现金转移等方案,必要时请求公安、武警等部门援助和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