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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要建立和完善“绿色通道”制度。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各校必须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制定家访工作制度,组织有关人员走访学生家庭、街道(乡镇)和有关单位,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
  (二)确保帮困助学经费专款专用。帮困助学经费应及时发给相关学生,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如发现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此项工作完成出色的学校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社会反应强烈、严重违规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学校在每年招生期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向广大初中毕业生、初中学校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各学校在印发招生简章和新生录取通知书时,要具体介绍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海岛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2.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3.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海岛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助学金汇总表(一)、(二)
  4.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汇总表
  5.区县所属学校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一)(二)(三)

  附件1:
  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海岛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样表)

本人

情况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入学时间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电子注册号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班级

 

曾获何种奖励

家庭经济状况

收入主要来源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家庭人口数

家庭住址

邮   编

家庭电话

家长手机

家庭人员

姓 名

年 龄

与本人关 系

户口是否属农业户口

工作(或学习)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联系

电话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帮困助学领导小组(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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