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就是要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实现从市到区到街道到社区统一口径规划,使规划覆盖到每一个社区并得到严格执行。统一建设就是按照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事权划分细则,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统一实施建设项目。统一管理就是要把城市化区域内的市政设施全部纳入政府管理范畴,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统一管理模式,明确管理重心。统一标准就是要实现特区内外标准一元化,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执行全市统一的市政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标准。
(二)政府主导,管养分离。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投资体制,明确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市场化为导向,讲求投入产出,追求管理效率,在时机成熟时实行管养分离。
(三)突出重点,量力安排,分步实施。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面广量大,历史欠帐多,所需资金量大,必须突出重点,按时序量力安排,加大特区外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力度,提高特区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逐步缩小特区内外差距。近期任务是确保市政设施移交接收工作按期顺利完成,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7〕41号)精神,维护管理到位;中期任务是逐步还清历史欠帐,全面完善市政设施的基本功能;远期任务是按照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和生态文明的要求,全面提升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整体水平,最终实现特区内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
三、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一)加快市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规划部门牵头,加快推进特区外污水管网规划、路网交通规划、环境园专项规划等各层次市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落实到法定图则中。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要进行预留控制,实现特区外市政设施系统化建设。
(二)优化道路网规划设计。今后新规划的道路,原则上除国家、省公路网规划确定的高速公路外,其他道路一律按城市道路进行规划设计与建设。认真落实深圳市干线道路网规划、宝安区干线道路网规划和龙岗区干线道路网规划,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加快现有公路市政化改造,完善特区外道路体系,优化道路使用功能,提升道路等级和结构配置,提高交通运作效率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