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深化、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在县级政府所在城镇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力度,并逐步扩大相对集中处罚权的领域和事项,除城市管理领域外,选择执法主体较多、执法依据较复杂的农业、水利、文化等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
20、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督查督办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
六、继续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点加强制度建设
21、创新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办、国办〔2006〕27号文件关于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的要求和《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定加强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制度创新。
22、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 “问题文件”的纠错力度。在做好常规性审查的同时,积极受理、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投诉,对涉及的 “问题文件”要重点审查。
23、继续认真做好省政府规章报备工作。继续做好省政府规章报备工作,保持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三个100%。下大力气抓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报备情况的检查督办,努力实现 “有件必备”。
七、进一步抓好《纲要》和《五年规划》的实施,重点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
24、研究建立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制度。借鉴外省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开展对市州、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工作。
25、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全省14个市州各选择一个基础较好并且在依法行政某一方面领先的县市区作为全省依法行政的示范县市区,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的依法行政工作。
26、召开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全省推进市县依法行政工作。
27、根据国务院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28、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省政府向国务院、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工作。督促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工作部门及时向省政府报告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适时检查市州以下政府及部门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