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培训(实训)时间较长(3个月以上)、实际操作耗材多等成本较高的培训(实训)专业,省里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不足以弥补培训(实训)成本的,经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重点专业和急需专业的,可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具体标准和操作办法,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不同培训项目、培训成本和培训后的就业率等因素确定。
(五)搭建技能提升服务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各地要加强培训资源管理,把有技能和创业能力提升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和培训机构统一纳入人力资源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立详细的个人信息和机构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服务。加强就业岗位与创业项目信息管理,对职业技能供需开展预测分析,定期向社会发布劳动力供求状况、职业培训需求、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投资少、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及时向创业者发布。加强就业与创业后续服务,建立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和需求单位的三方交流信息平台,为用人单位和职业培训机构牵线搭桥,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加强培训对象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全方位提供岗位信息、档案管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组建市、县创业指导中心和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服务。
(六)加强对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各市要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和指导,从机构认定、招标投标、监督实施、检查验收等方面,加强经常性管理,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加强考核和验收,确保培训质量。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不定期抽查和年度检查,对完不成培训任务、教学质量差、培训合格率低、就业安置率低、学员评价差、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及时纳入。
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就业培训工作,把其纳入就业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统一规划,分级落实。在整合社会资源、综合考虑各地能力和需求的基础上,由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统一编制就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市依据省确定的计划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分级抓好落实。
(三)项目管理,分别运作。针对不同劳动者群体的特点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训(实训),达到目标明确化、操作流程化、管理统一化,建立起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采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统一标准,实施绩效挂钩,确保劳动者技能提升质量与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