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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连市金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连市金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辽政〔2008〕92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金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大政〔2007〕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市在建设占用耕地总量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原则下,调整大连市金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大魏家镇、先进街道13.7726公顷土地(其中耕地5.5798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预留地,用地指标在金州区域内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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