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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丰田汽车特约维修有限公司开展高技能人才考评工作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丰田汽车特约维修有限公司开展高技能人才考评工作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643号)


广州丰田汽车特约维修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广州丰田汽车特约维修有限公司高技能人才评价方案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6〕26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7〕287号)开展2008年度企业高技能人才考评工作。评价工种为汽车维修工、汽车钣金工2个工种,评价等级为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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