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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纺织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变更事项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纺织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变更事项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391号)
广州市纺织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
你所《关于更改法人和单位名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提出的关于变更所名称和负责人的申请,变更后鉴定所的名称为“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第八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变更后的负责人为王剑雄。变更后的有关事宜,请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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