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软测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529号)
卢建军:
你递交的《关于申办广州市软测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局同意你设立“广州市软测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卢建军;学校负责人:黄佳;办学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2楼;培训项目: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四级)。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该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有关职业技能鉴定事宜请与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附件:广州市软测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广州市软测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序号
| 机构名称
| 登记办学地址
| 董事会(理事会)
成员名单
| 法定
代表人
| 校长
| 核准工种和级别
|
1
| 广州市软测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2楼
| 卢建军、张俏玲、张瑞新、唐庆、黄牧怡
| 卢建军
| 黄佳
| 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四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