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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决定

  各职业学校要制订培训计划,对富余的文化课教师进行转岗培训。全市每年组织100名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组织300名专业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建立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各县(区、市)各职业学校都要做出规划,确保专业教师每年有两个月时间到企业实践,并形成制度。
  (四)实施工程
  1.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认真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适应我市调整经济结构、发展优势产业的需要,办好晋中技校以及企业办的技工学校,加快煤化工、新型材料、装备制造以及现代化服务业等领域紧缺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十一五”期间培养技能型人才5万人,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要积极开展技能型人才需求预测,认真制订本行业企业职工培训计划,与职业院校加强合作与沟通,依托职业院校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并要积极主动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践提供便利。
  2.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继续强化“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及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基地,特别是县级职成教育中心要主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任务,县级职教中心每年自主培训的人数应不少于5000人,劳动力转移培训不少于2000人。全市通过职业院校及各类培训年转移农村劳动力3万人,培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5万人。
  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成人教育队伍建设。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专职干部和教师要按当地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予以配齐。“十一五”期间每县要建成2-5所高标准的成初中建制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学校以短期培训为主,重点进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和初中学生分流就业指导。组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一名村干部、一名医生、一名文化骨干、一名科技教育带头人。
  3.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
  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要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开展学习型单位的创建活动。每县建成3个企业、3个乡镇、3个机关、10所中小学、50个家庭学习型单位示范点。全市60%乡镇、60%社区、60%的机关成为学习型单位,30%的家庭成为学习型家庭。
  提高人口受教育年限和继续教育水平。15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左右,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11年以上。每县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比重达到10%左右,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劳动力总数的25%以上,各类技术骨干占劳动力总数的35%以上。为20%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转移培训。企业职工年岗位培训率达45%以上,县级再就业培训率达75%以上,农村劳动力年培训率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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