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人:王鹏
第二十项:负责杨随亭副市长有关工作的落实
工作任务:落实杨随亭副市长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厅发〔2008〕11号文件第十四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第十七项、第十八项、第十九项、第二十项、第二十一项、第二十二项、第二十三项、第二十四项、第二十五项、第二十六项、第二十七项、第二十八项,督促制定方案,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总结汇报工作效果。承办杨随亭副市长的述职述廉报告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考核检查材料。负责领导批示的登记、传阅、督办和落实。
承办人:石小冬
李爱平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第二十一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双向反馈制度、发布信息要点制度、重要信息预约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互通情报,信息畅通,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提高信息质量。
承办人:卢旺
第二十二项:负责毕重谦副市长有关工作的落实
工作任务:落实杨随亭副市长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厅发〔2008〕11号文件第三十二项、第五十八项,督促制定方案,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总结汇报工作效果。承办毕重谦副市长的述职述廉报告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考核检查材料。负责领导批示的登记、传阅、督办和落实。
承办人:王翔云
二、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第一项: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厅发〔2008〕11号(第十项,下同)
工作任务:制定煤焦领域反腐败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对证照手续审核、资源整合、价款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入股办矿问题继续进行集中核查清理,对国有煤炭企业工程招标投标、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资源整合、资源审批、价款减免、安全监管中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官商勾结的腐败问题以及涉煤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资源整合中高价回购、低价卖出煤炭资源等腐败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健全煤焦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管、干部交流和责任审计制度,研究建立政府煤炭发展专项资金批拨等方面的权力制约、有效监督和问责制度,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惩治和预防煤焦领域腐败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
负责人:黄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