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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研究拟订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八)指导、组织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考试)有关工作;管理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12个职能处室,均为科级。

  (一)办公室(挂“计划财务处”牌子)

  研究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拟订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保密、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等工作;统筹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经费,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局机关、直属单位基本建设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工作,承办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出入境报批手续,负责本系统人员因公出国(境)的申报工作;负责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局政府网站及局域网。

  (二)人事教育处研究

  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推动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资及机构编制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负责本系统知识分子和专家的管理工作;根据职称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实施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考试)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挂“文化产业处”牌子)

  研究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实施监督;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研究拟订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四)宣传处

  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宣传工作的规划和方案;负责全局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指导县(区)文化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广播剧、电视剧创作题材规划;组织拟订广播剧、电视剧等节目及相关音像制品内容的审查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评奖活动;承办电视剧、动画片制作发行许可证发放、吊销的申报工作;负责本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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