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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工程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淮安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辟科普专题节目,淮安日报、淮海晚报等报纸要开辟科普专栏(版)。各县(区)要建有科普网站,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内容与版面要大幅度增加,向公众传播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
  2.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鼓励、支持科技频道、科技专栏、专版、科普网站进一步提高质量,使其成为有广泛影响的媒体品牌。要在电视台推广《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
  3.鼓励和推动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放宽利用民间和海外资金发展科普产业的准入限制,积极培育市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科教片等的发行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科教片在基层和农村的发行工作。
  4.建立科普应急机制。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及时以各种方式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5.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研究开发以科普教育为内容的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游戏软件。培育、扶持有特色、覆盖率高的品牌科普网站。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统筹规划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建设、规划部门将科普画廊建设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规划的审批内容。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各地要把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2.加强科技场馆建设。要积极推进淮安科技馆的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具有地方特色、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科普场馆。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落实科普场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优惠措施。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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