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第一责任人:曹东华,具体责任人:程金华。其中规范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工作分工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未进入流通环节的电动三轮车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予以查处;市工商局负责对各销售门店的电动三轮车实施伪劣产品鉴定与查处,同时动员各门店不再销售电动三轮车,堵住其销售源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执行限行规定及限行区域外电动三轮行车秩序的管理。工作要求:从6月26日起,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工作全面展开,15个工作日内收到明显成效。
2、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从解决乱停乱靠问题入手,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整治:
一是整治汽车客运秩序。本着依法依规、行政主导、撤旧进新、安全有序的原则,启用新建的中心客运站(一级站),保留西山客运站(二级站),取消不符合城市规划、不具备安全检查设施条件的大北门客运站、庙鹅岭停车场、百兴停车场、明塘路老市委门前、八一宾馆门前、南浦路建材公司巷子口、滨湖西路小蓝鲸门前等7个临时社会停车站点。原在这7个社会站点经营停靠的241辆客车,有序导入中心客运站。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第一责任人:干光星,具体责任人:刘厚文。此项工作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
二是在城市道路两旁根据实际需要划定一些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立停车标志牌;施划一定数量的出租车招停泊位或区域。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要求于6月26日前完成。
三是是严禁公交车在中心城区边缘线路上随意停车上下客。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交通局;第一责任人:曹东华,具体责任人:程金华。工作要求:6月26日前整治到位。
3、规范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以人车分流、各行其道为目标,制止行人、自行车、两轮电动车闯红灯、随意横穿机动车道。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市一中、澜湖中学等学校学生、员工自行车停放问题在校园内解决,现成片占用的人行道必须退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城管局;第一责任人:曹东华,具体责任人:程金华。工作要求:6月26日前,主干道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禁止有关学校门前停放自行车问题彻底解决。
4、整治违法占道行为。以还路于交通、还路于民为目标,对主次干道的经营性占道、堆物占道、施工占道和违章棚亭实施大力度整治,搞好饮食夜市和小百货夜市的集中定点、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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