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8月6日 实施日期:2007年8月6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批复
(京国税进[1999]30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各区、县国税局结合98年度出口退税清算工作,对出口企业申请实行分类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根据各局上报的意见,经研究,确定41户企业为B类(名单附后)。去年核定为D类的3户企业仍按D类企业管理,待满三年后再研究是否转类。
附件:B类企业名单
1999年6月22日
附件:
B类企业名单
地方企业:
1.北京市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工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市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4.北京市首饰进出口公司
5.北京化学工业集团进出口公司
6.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
7.北京工美集团公司
8.北京矿务局
中央企业:
1.中纺针绵毛织品进出口公司
2.中纺东方贸易进出口公司
3.中纺化纤毛麻进出口公司
4.中纺纱布进出口公司
5.中纺服装进出口公司
6.中丝生丝进出口公司
7.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8.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
9.中国茶叶进出口总公司
10.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11.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总公司
12.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构进出口总公司
13.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
14.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
15.中国工艺美术总公司
16.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7.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18.中粮粮油饲料进出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