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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08〕35号)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市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8年全市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2008年全省环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2008年以小造纸,小水泥,小选厂,小炼铁,小炼钢,小印染等“六小”及城区油烟噪声和“煤改气”,洋澜湖综合整治和城市污水治理,建筑施工,城区山体保护为重点,开展环保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两型社会”先行区和适宜人居、适宜创业的大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一、目标任务
  (一)小造纸治理:继续开展小造纸专项治理,确保绿洁纸业、银海纸业和远大纸业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市环保局牵头)
  (二)小水泥治理:继续清理取缔无工商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水泥生产企业,淘汰窑径2.2米及以下机械立窑生产线、直径1.8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小选厂治理:继续开展小选厂专项治理,6月1日前关闭全市范围内的违法小选厂。(市环保局牵头)
  (四)小炼铁治理:6月30日前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环保整治不达标的违法炼铁生产企业;11月30日前淘汰容积200立方米及以下的高炉。(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五)小炼钢治理:6月30日前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环保整治不达标的违法炼钢生产企业;11月30日前淘汰公称容积20吨及以下的转炉和电炉。(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小印染治理:淘汰污染严重、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印染企业。关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禁止新建的74型染整生产线。(市环保局牵头)
  (七)城区油烟噪声整治和“煤改气”工程:继续开展城区油烟噪声专项治理,完成14家群众投诉较集中的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噪声整治工作;继续推进“煤改气”工程,完成16家燃煤单位的“煤改气”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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