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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服务业跨越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2、旅游产业。大力培植旅游支柱产业。重点建设一都(三国吴都)、两湖(梁子湖旅游新区、红莲湖旅游新城),整合三国吴都文化、生态休闲度假、乡村休闲等精品旅游线路。提升旅游、商务会展服务功能,力争到2011年建成四星级以上酒店11家。整合以西山、莲花山、洋澜湖为重点的吴文化资源,加快博物馆建设,打造吴文化精品线路,使鄂州成为全国研究展示吴文化的基地和吴文化旅游目的地;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共同发展的方针,把梁子湖生态旅游区建设成全省乃至全国淡水湖泊生态保护示范区和有较高知名度的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按照绿色、集约、高端发展的要求,把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重要的休闲功能区和特色鲜明的健身娱乐、商务会展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乡村旅游。加快富含鄂州地域文化特色旅游商品的研发,建立旅游商品营销体系。
  3、房地产业。围绕 “一主三新十特”的城镇体系,制定和完善住房发展规划,2008年至2011年,力争每年新开工商务、住宅楼100万平方米。逐步从侧重主城区开发建设,向“三新”城区共同发展。主城区要搞好各项配套建设,完善功能,提升档次,做大做优。葛华科技新城要依托武汉,建立现代商住城;红莲湖旅游新城要发展面向服务华中的商住、休闲、旅游商业产业;花湖工贸新城要吸引周边地区高收入群体,投资创业;“十特”城镇要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创业小区和城镇居住社区,引导农民向城镇聚集,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支持商务楼宇建设。积极发展房地产开发信贷和住房消费信贷,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房地产价格管理和交易行为。建立完善房地产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和政府调控体系。发挥房地产业的带动作用,推动建筑装修装饰业、家具业、房地产中介业、房地产租赁业的发展。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与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鼓励置业担保、房屋租赁代理、房地产评估等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发展。
  4、中介(商务)服务业。推动各类中介机构与挂靠的政府部门脱钩,实现政务、事务和服务相分离。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税务、法律咨询、进出口代理、产品研发、企业孵化、工业设计、科技服务、专利代理、技术推广等现代商务服务业。扶持发展铸造、建材、机械、船舶、金刚石工具、非金属矿、新型墙体材料、水产品、农副产品等产业(行业)协会组织,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加快葛店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技术交易中心、红莲湖电子信息孵化基地、团结高新创业孵化基地、省金刚石生产力促进中心和金刚石工具监测中心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为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职工提供住宿、饮食、休闲娱乐等社会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鼓励各类企业将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媒体公关管理、客户服务、市场营销发包给企业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加强中介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建立信用评级制度。规范中介服务企业的执业行为。
  5、信息服务业。加快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数字电视平台、数字认证平台、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和网络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和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和综合型的信息库,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带动公共信息资源、市场信息资源以及其他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大力支持、培育无线宽带、光纤到户接入和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大力支持计算机视觉系统等软件的研发。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力争到2011年,全市基本普及宽带网和数字电视,在全省率先建成“数字鄂州”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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