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市政公用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城市供水、供气、城市公共交通(公交、出租、轮渡)、公用IC卡、市政道路、排水、路灯、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等管理、监督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8、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9、市园林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市属园林绿化的管理、监督、检查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协调指导区属园林绿化管理、监督、检查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10、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医患纠纷、疫情、食物中毒,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治,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危重病人、伤员抢救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1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劳动关系、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职工下岗和再就业,工作待遇、休息休假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执行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12、市物价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服务、消费中价格纠纷的求助,涉及违反价格有关法律法规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13、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气象监测以及防灾救灾等方面的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14、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一般性民间纠纷的调解,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方面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15、市民宗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16、市外办:主要负责受理涉及处理重大涉外事件等方面的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17、市农林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农林牧渔、检验检疫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18、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消费纠纷的求助和涉及违反工商有关法律法规的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19、市商贸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商业贸易方面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20、市旅游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旅行社、导游员市场管理和旅行社、导游员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21、市交通局(含港口管理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交通道路、桥梁、涵洞损毁,公路、内河水面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22、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市属高校相关工作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23、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受理涉及城市规划实施、各类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等事项的求助、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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