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校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玉政办发〔2008〕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建规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关于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后对相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学校校舍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市师生生命安全和校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防范重于泰山”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重要地位,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稳妥有序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二、落实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排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以人为本,切实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切实担负起辖区内校舍安全工作责任。要立即组织、全面开展一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教学点)、幼儿园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及校内教师住所、围墙、食堂、厕所、水塔、电器、消防设施、学生疏散通道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全面掌握学校校舍的安全状况。
对新排查出的D级危房,要立即拆除;对于C、B级危房校舍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加固维修。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学校各类维修或新建的校舍和设施,必须经有关权威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各县(市、区)在对中小学校舍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对学校校舍安排使用进行重新科学规划,将人流相对集中的教室、学生宿舍等优先安排在近年新建或认定为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较坚固质量较好的校舍,将还在使用的砖木、土木结构校舍用于人流相对较小的体育器材室、仪器准备室、书库等。
三、切实加强建在山坡和河边学校周边山体和河岸的检查工作
要立即组织全面开展一次对建在山坡和河边学校周边山体和河岸的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要密切关注其周边环境变化,认真落实监测、临灾预报、人员转移演练等措施,防止因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