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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府〔2008〕7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中山市重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高质量、高速度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绿色通道的含义
  本方案中的绿色通道是指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遵循基本建设规律的前提下,通过部门联动,压缩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开辟重大建设项目动工前的便捷审批路径,提升行政效率,加快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进程的一项工作制度。
  二、实施目标
  (一)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畅通快速;
  (二)简化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合并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
  (三)完善重大建设项目部门联动机制。
  三、项目范围
  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包括两类:
  (一)纳入省、市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工程项目。
  四、主要举措
  (一)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
  1、简化审批环节。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规律为依据,将资金综合平衡、土地供应、环保和规划设计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主线,明确必要的审批环节,包括:
  (1)项目建议书审批;
  (2)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提供);
  (3)环评文件审批;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5)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办理;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8)初步设计审查;
  (9)概算审核;
  (10)中介预算审核;
  (11)工程各事项招标;
  (12)施工许可。
  非上述环节中的审批事项,以两种方式处理:一是依附于必要环节与之并联;二是合并至与其相关联的必要环节。
  2、优化审批流程。一是市行政服务在线网上办理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时,系统自动加盖“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字样,实行快速审批,其中核准、备案事项须做到“即受即理,快速办结”。二是加快构建重大建设项目协同办公系统,按照“能合不分,能并不串”的原则,由市审改办继续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重组,使各审批环节能充分利用上一阶段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审批条件相互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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