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减分标 准 | 每有1个楼宇引进高科技(如软件、动漫等)创意等公司占入驻公司总数20%以上的计2分;每引进1家国际、国内500强服务业企业的,分别计3分、2分;每有1家被确定为市经典楼宇的计0.5分。 | 编制有社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计1分;每新增1个必备性商业网点完善的社区(按《洛阳市社区商业发展意见》及《社区商业配置规范》上的具体标准考核)计1分;商业网点平均连锁率达到60%的计1分。 | 每新增1家“国家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河南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河南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洛阳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的,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每新增1家 “物业服务一级企业”、“物业服务二级企业”、 “物业服务三级企业”的,分别记计3分、2分、1分;每有一个社区投诉物业管理工作3条基本标准(有人保结、有人值班巡逻、路灯坏了有人维修)落实不够减1分;每引进1家外地物业服务知名企业计1分;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的计1分;从事物业服务的职工比上年每增加100人(以工资册为准)计1分。 | 成立家政协会分支组织且有健全规章制度的计1分;家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的计1分;每新增一个家政服务公司计1分;每新增一个家政协会许可使用“牡丹家政”标志的公司计1分。 | 每设立100万元服务业引导资金计2分(以当年实际用于扶持服务业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资金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