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城市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竞赛实施办法和工作措施。各城市区要将开展“红旗杯”竞赛活动的实施办法于6月底前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红旗杯”竞赛活动的宣传,形成浓厚的竞赛氛围。
(三)各城市区要按照竞赛方案要求,逐条对照,于2009年1月前底写出工作总结,报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一式2份)。
附件:
“红旗杯”竞赛内容计分标准
项目 计分标准 | 服务业增加值及增速(%) | 服务业招商引 资 | 服务业集聚区建 设 | 产 业 优 化 | 物 流 |
计减分标准 | 增加值每增加1000万元计2分;增加值增速每提高0.1个百分点计1分,降低0.1个百分点减1分。(增加值及增速以市统计局统计指标为准) | 服务业招商引资按每500万元计1分(以实际到位资金数为准);每招1家总部经济落户洛阳计5分;每招1家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落户洛阳计2分。 | 每新建或改建一个服务业集聚区(如科技创业园、软件园、创意园、工业设计园、物流园、商贸园和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文化园等),且入驻企业达10家以上计10分。 | 成立企业产业分离和资产重组协调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的计2分;制定产业分离和资产重组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的计3分;每完成1家企业产业分离和资产重组的计2分;每完成产业分离和资产重组企业总数的10%计3分。 | 每新建一个综合性物流园区且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计2分;每改扩建一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物流园区计1分;每有1家获得全国综合评定物流企业A级、AA级、AAA级、AAAA级和AAAAA级的,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和5分;每有1家获得行业信用ΑΑΑ级(含ΑΑΑ级)以上的计1分。每有1家被确定为省、市重点扶持物流企业的,分别计2分、1分。 |
权 重 | 25 | 20 | 10 | 10 | 10 |
负责考核单位及依据 | 市统计局 | 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 | 市服务业发展局、科技局、文化局、商务局、工商局 | 市产业优化领导小组 | 市服务业发展局、商务局、交通局、物流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