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把农村沼气建设列入财政预算,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同时,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发挥小额贷款在发展沼气中的作用。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企业和农民投入,形成“政府扶持、农户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快全省农村沼气建设步伐。

  (三)严格规范管理。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坚决纠正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建设轻管理的做法,坚持职业准入制度,坚持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抓好“建、管、用”三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

  (四)提高服务能力。坚持“国家投入引导、资产集体所有、方式灵活多样”和“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补贴、协会领办、个体承包、企业参与、股份合作等多元化服务管理运作模式,为沼气用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的服务。各省辖市、县(市、区)要公布农村沼气建设的监督电话和技术服务热线,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五)实施项目带动。实施国债项目是我省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承担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的地方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强化项目监督,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格“一池三改”(沼气池和改厨、改厕、改圈或改院)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公开”(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计划任务、补贴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自愿建设户名单,公开物资采购价格和分配情况)制度,把国债项目建成高质量的沼气建设示范点,以点促面,整体推进。

  (六)搞好综合利用。要把沼气建设和村庄建设规划、解决农村安全饮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共青沼气工程以及生态村、文明村、卫生村建设等结合起来,搞好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改院等配套建设,并积极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沼气建设的综合效益。

  (七)推进技术创新。各地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增强创新意识。要针对养殖与居住分离、部分村庄和农户不再搞养殖、沼气原料短缺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研发秸秆沼气技术,切实解决进出料和连续产气等问题,逐步扩大示范规模。要在养殖小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探索联户沼气和集中供气建设模式,积极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

  (八)建立激励机制。各地要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和制度。各省辖市政府每月末要将沼气建设进度和工作情况报送省农业厅,省农业厅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年终采取县(市、区)自查、省辖市验收、省抽查的办法,对各省辖市、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作为申报国家沼气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完成任务、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辖市、县(市、区)进行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并取消下年度沼气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