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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08]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省委、省政府把新增50万农村沼气用户列入向全省人民承诺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为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建设生态家园、实现生态富民为目标,坚持“示范带动、全面发展、质量优先、服务至上、开拓创新、提高水平”的方针,突出抓好建池质量和技术服务,努力实现我省农村沼气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全省新增50万农村沼气用户;沼气工培训1万人次;在规模养殖发达地方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各类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处;在城镇和新村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600处;在沼气推广成规模的地方继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新建服务网点1500个。

  三、工作进度

  (一)启动阶段(1月1日-3月31日)。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和试点建设。通过召开会议和新闻媒体宣传,让沼气建设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沼气建设氛围。重点选择有一定基础条件和积极性的村、户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此阶段完成目标任务的10%。

  (二)实施阶段(4月1日-6月30日)。充分利用这一沼气建设的黄金季节,抓紧时间,组织力量大力实施,掀起全省沼气建设高潮。此阶段完成目标任务的60%。

  (三)完成阶段(7月1日-11月30日)。做好已建池的规范安装和使用,对照目标任务加大力度,高标准、严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扫尾工作。此阶段完成目标任务的30%。

  (四)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在各省辖市自查、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全省统一组织年终考核验收,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发展沼气作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建设管理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环保、建设、卫生、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开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格按照下达的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高标准、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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