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发布日期:2011年5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26日)废止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
(甬政办发〔2008〕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推进宁波经济新一轮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提升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培育一批能带动宁波经济发展、参与国际国内全方位竞争的大公司大集团,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带动地方经济中的独特功能,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政策扶持、优化环境”的方针、“梯度培育、多轮驱动、全区域推进”的工作策略,努力促进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使其成为我市现代企业制度的示范主体和提升我市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目标。上市公司的优质后备资源不断丰富,上市公司队伍迅速扩张,构建起以民间资本为主体、成长性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的“宁波上市公司板块”,境外上市和地方资本市场建设有突破性进展,成为全国资本市场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力争境内外上市企业家数在2012年达到100家,上市首发融资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金额累计达到600亿元。
二、积极培育优质上市公司后备资源,促进企业多渠道融资
(三)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在行业选择、创业投资、重点区域突破方面做好引导工作。要围绕宁波推进自主创新、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重点培育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高成长、高增值、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企业,创造条件发展成为优质上市公司;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专业化的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对我市市场前景好和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入股,择机改制上市;针对资本市场现状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地区,加大力度,积极促进一批优质企业改制上市,利用上市公司的带动作用,再创发展新优势,形成200家左右的拟上市培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