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宁波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8〕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金融业是一项战略性产业,是当前我市提高社会资源要素配置效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民创业发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支撑平台。为进一步加快建立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调控、监管、组织和市场体系,推动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现就加快我市金融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宁波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和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开放、合作、集聚、创新”的发展思路,着力健全金融组织机构与服务体系,着力推进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着力维护金融稳定安全,积极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高效开放、运行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推进金融业的跨越式发展,使金融业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切实增强金融业支撑港口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实现宁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打造金融强市的目标,坚持走“特色化经营、专业化发展”道路,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金融创新试行区、金融机构集聚区、金融服务示范区、金融生态优化区。
──金融创新试行区:全力支持和配合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在我市的创新实践试点,使我市成为全省、长三角区域乃至全国的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创新的先试先行地区。
──金融机构集聚区:建成东部新城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吸引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各级各类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以及相关配套的中介服务机构进驻,金融业集群发展的态势初步形成。
──金融服务示范区:加快建立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调控、监管、组织和市场体系,以满足临港经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为重点,丰富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功能,基本建成具有现代化、国际化水准的区域金融服务体系,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全面的优质服务。
──金融生态优化区:强化信用宁波建设,积极优化金融发展环境。规范优化金融秩序,推进金融企业改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理念和加强风险管理,金融资产质量达到国际良好水平,努力打造优质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