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8年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东莞市2008年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2007年以来,我市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了“一畅两会”(社会各单位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仍有一些地方未能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其中“三小”场所住人现象近期有所回潮;一些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欠、缺、损、瘫”问题比较普遍;出租屋消防安全问题仍然突出,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及消防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以构建“平安东莞”、“和谐东莞”为宗旨,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向,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组织发动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普查火灾隐患,分类建立档案,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各类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城中村”(出租屋)公共消防管理水平提升。通过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和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