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5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体〔2008〕4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继续做好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调整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和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三、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创新审批方式,特别是加强电子审批建设,继续完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