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抓好金融服务创新。推进创新,是金融业服务全市大局、应对激烈竞争、开拓发展空间的根本出路。一要在服务发展中推动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战略导向,积极推进BOT(“建设-经营-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等融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培育债券市场,充分运用企业债券、地方政府建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多种金融工具,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成立主要从事政府重大项目的建投公司,通过其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扩大商业银行对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期融资。二要在服务企业中推动创新。鼓励各金融机构建立优质企业贷款“绿色通道”;探索以物权、股权、知识产权为担保、抵押和质押的信贷产品服务创新;探索建立(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设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筹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鼓励境内外各种投资主体和民间资本开展投资业务和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建立健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三要在服务群众中推动创新。积极创新个人理财和个人信贷产品,改善和扩大个人理财和信贷服务;加快电子银行建设,加强金融电子产品宣传,引导“新莞人”改变消费习惯和消费需求,推出针对“新莞人”的信贷、理财、保障类金融业务,推动城市和谐发展;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重点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投保简便的保障型保险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
(五)突出抓好金融配套建设。一是启动东莞金融商务区建设,打造金融强市的有形载体。合理规划、尽早培育东莞金融商务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分阶段、有重点地引导金融机构到金融商务区聚集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金融管理部门和现有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金融机构)进驻金融商务区。同时加快商务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逐步形成适应金融发展需要的各项软硬件功能,确保金融功能的有效发挥,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环境和物化载体。二是利用中位优势,建立金融业后台服务中心。以高新科技产业园(如松山湖)为载体,大力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在莞建立电子交易资讯处理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金融业务及数据备份中心等后台,将东莞建成为广东省内的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吸引国内外(尤其是港台)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东莞流动。三是健全中介服务体系,提升中介服务水平。通过政策扶持,推动信用中介体系建设,组建实力较为雄厚、运营规范的信用担保公司、信用评估机构、保险公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信用再担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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