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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议案〉的办理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今年开展的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六日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
体系的议案》的办理方案

  今年1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要从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着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从而实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为了切实做好和落实《议案》办理工作,按照李毓全市长“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指示精神,市政府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广泛、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现制定本办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为原则,以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水平。

  二、工作思路

  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突出六个方面的工作,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基础,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邓志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新合、市食品药监局局长钟新力任副组长,市食品药监局等10多个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统一组织领导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监局,任新合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钟新力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综合调研、情况反馈等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1)。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根据具体分工和任务指标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好本辖区、本部门的办理工作,做到办理机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四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议案》提出的目标要求,制定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将每一项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主要责任单位(即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实行牵头负责。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主动加强与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联合执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实行属地负责。市与镇街、镇街与村(社区)要分别签订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镇街主要领导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负总责,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责任。三是实行分工负责。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工商局、经贸局、卫生局、检验检疫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此外,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绩效的考核力度,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镇街和部门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方式方法。同时,各镇街、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把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的工作实绩与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评定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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