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州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州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政发(2008)7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省驻甘南)有关单位:
  《甘南州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5月9日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

  甘南州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是今年州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州实际,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州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基本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加强领导,强化工作,加快解决特困群众住房困难的步伐,初步实现改善全州农牧村特困群众住房条件的目标。
  具体目标是2008年启动工程,当年改造1000户,其中临潭县130户、卓尼县90户、舟曲县170户、迭部县200户、碌曲县150户、玛曲县100户、合作市60户、夏河县100户,用五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州农牧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的困难。
  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群众自筹、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的原则。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军单位结对帮建。
  (二)坚持统筹规划、逐乡镇分批实施的原则。按照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防灾抗灾,科学选址,统一规划,按年度分批实施,整体推进。
  (三)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适度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禁止在行洪区、低洼区、断层、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地带建房。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建房习俗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建设安全防灾、经济实用、造价适中的住房。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设。
  (五)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非现金结算方式,由县(市)民政部门按补助标准,分阶段供给建房材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