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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雷电防护工作的通知

陇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雷电防护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电〔2008〕131号)


各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现就做好灾区临时安置区域雷电防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雷电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全市抗震救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大量受灾群众、医疗机构收治的伤病员、机关工作人员居住在简易防震棚中,这些临时安置区域人员高度集中,密度较大,特别是金属构架的安置房、帐篷,极易遭受雷击。目前,正是雷暴高发季节,我市属全省雷暴多发区,做好雷电防护工作,对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灾区群众思想情绪、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认真落实各项雷电防护措施。

  1、过渡安置房及帐篷应尽量设置在低矮、空旷、干燥的地方,切忌在大树下搭建。

  2、要把过渡安置房、帐篷的金属构件作为防雷引下线安装接地,原则上每个过渡安置房、帐篷,至少设置一个接地点,面积较大的,要设置多个接地点。

  3、室内生活用床、手术台、医疗设备、电子设备等要与过渡安置房及帐篷的金属构架距离大于20厘米。

  4、过渡安置房及帐篷搭建区域应在雷电主导方向和次主导方向设置独立避雷针引雷,防止和减少雷击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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