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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采石场整治和复绿工作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门负责火工爆炸物资的管理工作,对国土资源和安监部门要求关闭或停产整顿的采石场,要及时收回并停发该石场的火工爆炸物品。

  安监部门负责采石场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石场,要及时通知国土资源和公安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使该采石场按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生产。

  林业部门要积极参与采石场复绿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做好已关闭或废弃的原有采石场的复绿,以及控制指标内采石场的边开采边复绿工作。

  附件:江门市采石场总量控制指标调整表

序号

地区

省下达

控制指标

(个)

2003年江门市下达控制指标

(个)

调整后控制指标(个)

备注

1

蓬江区

60

5

3

2

新会区

11

14

含江门市蓬江区棠下莲塘石场拟搬迁到新会区相应增加的指标

3

台山市

15

15

4

开平市

8

7

5

鹤山市

9

9

6

恩平市

12

12

合计

60

6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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