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惠州精神”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
(惠市委办发〔2008〕13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我市自2007年9月25日启动惠州精神大讨论活动以来,发动全市各级、各界群众和市内外专家学者对“惠州精神”进行了热烈的大讨论。在反复酝酿、仔细推敲和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委研究同意,确定以“崇文厚德、包容四海、敬业乐群”为“惠州精神”表述词。崇文厚德,就是推重民主、科学、法治、进步,以厚德育人,是我市提升市民综合素质,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双管齐下,构建和谐惠州的切实举措;包容四海,就是海纳百川,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兼容并包,是我市“新客家,老客家,来到惠州就是一家;本地人,外地人,在惠州工作就是惠州人”的真实写照;敬业乐群,就是敬重事业,热爱群众,善于与同仁共谋事业,共同奋斗。这12个字普遍认同、简单易记、朗朗上口,既体现了惠州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又具有鲜明的延续性、地域性、时代性和前瞻性。
为了更好地弘扬“惠州精神”,使“惠州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成为广大市民提高自身素质、展示良好风貌的精神动力,经市委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州精神”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有步骤、有计划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充分理解和把握“惠州精神”的深刻内涵,形成人人关注、人人知晓、人人实践、人人弘扬“惠州精神”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全体市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推进惠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安排
1、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学习会、座谈会、主题征文等多种学习形式,力求充分理解和正确把握“惠州精神”的深刻内涵、时代意义和实践要求等,初步树立具有鲜明惠州特色的共同价值观念。
2、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以“惠州精神”为主题的演讲、摄影、书画、征文等竞赛活动,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惠州精神”的学习、宣传、实践中来。市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创作宣传“惠州精神”的文艺作品,广泛运用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艺、农村巡演等形式,采用通俗易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生动形象地宣传“惠州精神”。
3、各县(区)要统一制作各种宣传标语、横幅、广告牌,在主要道路、闹市区进行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作宣传口号和宣传画等,利用各种宣传文化教育阵地来广泛宣传“惠州精神”;各居民社区要在阅报栏设立宣传“惠州精神”的专栏;各学校要利用黑板报、橱窗等阵地,进行“惠州精神”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