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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快市行政服务中心与区、镇(街)中心的联网,今年内要重点推进下放事项和涉及市、区两级审批事项的联网审批,通过联网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效率,加强监管。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市信息产业局牵头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

  3、进一步健全管理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各部门行政审批内部管理制约机制。由各审批部门制定,并将有关制度报同级审改办备案。

  (2)制定全市简政放权工作指导性文件,对放权原则、范围、程序、监督及责任追究进行统一规范。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市法制局、监察局拟定报市政府审议公布。

  (3)完善电子监察绩效测评办法和相关的责任追究办法,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健全电子监察工作机制。由市监察局会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拟定报市政府审议公布。

  以上需两个以上部门(含两个)牵头提出方案、拟定制度的,排在首位的部门为主责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5月下旬)

  市、区召开动员大会,对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氛围。

  (二)提出方案(5月下旬-6月底)

  1、涉及“两横两纵”审批流程改革的,各部门对市政府统一公布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提出流程改革的方案和意见,制定新的办事指引和审批流程图(涉及“审批机关纵向简政放权”的改革,主责部门要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引和审批流程图),明确前置审批环节、下移管理的事项及配套事项、下移方法、压缩时间、责任科室等内容,拟定本部门行政审批管理制约机制,并于6月30日前将有关方案和意见报同级审改办。各区审改办对本区各部门上报的有关方案和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后,于7月8日前将有关方案和意见报市审改办。涉及“审批机关之间横向并联审批”的改革,有关区审改办要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引和审批流程图,同改革方案于组织实施前一并报市审改办备案。

  2、涉及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部门于6月30日前将有关进驻方案(已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将进驻项目和进驻方式)报同级审改办。

  3、涉及推进网上审批的,各牵头部门根据实际进展提出方案和组织实施,但必须在本方案实施后两年内完成有关任务。

  4、涉及拟定有关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制度,并要上报市政府审议公布的,各牵头部门要在10月底之前组织拟定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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