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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全力组织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工作
  各级政府要全力组织好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防汛抢险队伍,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工具,抢险队员要登记造册,做到官兵相认,任务明确。在汛前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演练,保证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
  驻市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急、难、险、重的任务。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及时向他们通报汛情和抢险任务,加强军民联防,共同搞好防汛抢险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制定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的物资品种和定额,进行定点储备,同时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生器材,以备抢险救护之用;商务、供销、物资等部门的防汛物资,实行动态管理,存放的数量和地点要按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群众自备的梢秸料、编织袋等由县(市、区)和乡(镇)政府采取“物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以备抢险调用。
  (四)加强防汛通信、汛情测报和调度工作
  各通信单位和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对防汛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及大中型水库的通信畅通。水利部门要对自建的防汛通信网络进行检查、检修,确保畅通。中小型水库通信、报汛设施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解决。遇大洪水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调用通信、供电、公安部门的通信设备,及时传递汛情信息,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水情和调度命令。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水情预报,尤其要做好较大范围内降雨的短时预报和大中型水库、主要河道的洪水预报,努力提高预报精确度。
  (五)切实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山洪灾害突发性、破坏性大,监测预警和防御困难,常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按照国家防总《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预案,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后,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县、乡(镇)、村组要按照预案建立健全防御责任体系,落实监测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各项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一旦发生山洪灾害,立即按预案进行应急处理。要强化对险房、险窑、地坑院的险情观测,各村排水通道不通畅的,尽快开挖疏通,保证村民安全。
  (六)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全面推进“两个转变”
  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防洪调度方面的经验教训,正确理解和把握“两个转变”的实质和内涵,进一步修订完善洪水调度方案。根据省、市、县制定的调度运用计划,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结合短期预报和工情、水情变化,利用现代化科技系统,进行合理操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体系兴利除害的综合效益。需要调整调度运用计划时,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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