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园区土地征用手续办理工作,园区土地征用资金从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安排。要以有利于加快园区发展、有利于未来偿付贷款本息为原则,认真研究论证投入产出比,合理利用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土地出让原则上不得低于土地投入成本,对高新技术和重大骨干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要加强园区土地规划控制,凡入驻园区的企业在合同中应载明开工和竣工时限,凡一年内未开工利用的土地,由园区管委会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强化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资金筹集、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采用市场化运作和信贷等多种形式,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最经济运作的原则,确保信贷资金风险最小,开发建设成本最低;要坚持承借承还的原则,举债和偿还本息的责任由大洼县政府承担。按照省与国家开发银行达成的“五点一线”信贷支持协议要求,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信贷资金仅使用开发银行贷款。
大洼县政府要做出还款承诺,并由市、县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市建设投资公司要质押园区土地出让证件,并在园区设立资金专户,以满足信贷资金偿还、管理需要。园区的土地收益和财税收入三年内要首先满足偿还贷款利息的需求,三年后要优先予以还本付息。
要进一步完善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流程,提高报批工作效率。对开发银行信贷资金使用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完成各项前置审批要件并签字后,市建设投资公司履行核准程序,园区管委会承担前置审批及法律责任。为加强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监管工作,由市建设投资公司向园区管委会派驻财务总监,全程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市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建设投资公司资金审批和园区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要适度超前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切实满足园区发展需要。项目建设要严格履行可研、规划、设计等程序,并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道路、给排水、供热、港口、供电、污水处理、航道疏浚及各项基础配套设施等要统一规划,全面展开,并积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
五、加大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招商引资力度
要扶持园区现有骨干企业,打造优势平台,加速产业集聚发展。要围绕园区产业定位,本着“招大商、引名企”的工作思路,创新招商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力争在今明年的招商引资上有重大突破。要选聘专门人员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全面参与园区招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