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审批事项限时办结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根据企业的委托事项,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负责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相关材料,并负责填写统一的审批、审核文本。

  (四)企业材料齐全,经办事窗口决定受理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全程代办服务,严禁让企业办事人员往返于窗口或窗口主管部门之间。办理结果由工作人员按承诺时限回复企业。

  (五)全市性的重大建设项目,由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全程代理处全程领办。

  四、承办时限

  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各部门承诺的办结时限原则上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最短时限减少三分之一。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承办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最短的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的审批事项,要实行即时办结。

  五、责任追究

  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限时办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限时办结制度的落实。市监察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3313066)对投诉举报事项及时进行查处。

  无故超过承诺服务时限的直接责任人员,一年内被检查认定或被投诉举报查实一次的,视不同情节、后果和态度,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或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一年内被检查认定或被投诉举报查实两次,造成影响企业投资、项目进展等严重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对出现“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

  要高度重视限时办结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认真研究本单位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合理压缩办理时限并进行公开。

  (二)国家、省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时,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负责适时公布阜新市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三)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搞好代办登统计并建档保存,作为评价各职能单位实行限时办结制的重要依据。

  (四)各承办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限时办结工作方案,明确所有审批项目办理程序、时限、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