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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出入境人员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涉外劳务输出人员和出国旅游人员出国前的宣传教育分别由外经贸和旅游部门负责。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全市各城镇应在繁华地段设立预防艾滋病大型公益广告牌。乡镇(街道)和社区负责在辖区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事业单位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就业前培训的内容。
  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对恶意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者或患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高危人群行为干预
  国内外大量艾滋病防治经验表明,积极开展对卖淫嫖娼、注射吸毒等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采取干预措施与严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致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是否有利于防治工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标准,坚定不移地开展各种有效的高危行为干预措施。
  (一)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止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
  推广使用安全套是预防艾滋病经性传播最有效、最便捷、最安全的措施。卫生、公安、工商、文化、旅游、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要求,相互配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娱乐场所100%设置安全套项目,在流动人口集居地发放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开展安全套使用的宣传,阻断艾滋病经性途径的传播;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的布局、设置和安全套社会营销工作,向已婚育龄人群(包括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安全套。卫生部门负责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安全套。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要督促宾馆、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等经营业主在其场所内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积极推广在客房放置安全套,督促业主加强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卫生部门要对上述场所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艾滋病筛查。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套质量的监管。推广安全套以免费提供为主,也可适当收取成本,但不能以赢利为目的,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套价格的监督管理。
  各地应鼓励安全套生产、经营企业以药店为基础,利用各种商业网点销售安全套,并通过“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向农村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获取安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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