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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


  (二)加强培训,促进移民富余劳动力转移。各区(市)县政府要把移民培训和就业推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培训内容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生产技术培训为重点。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可以采取集中培训、订单培训、以工代训等多种形式。要积极做好劳务输出、就近就业推荐工作。

  (三)采取多种方式,扶持移民发展产业。各区(市)县政府要积极推进移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要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保险补贴等方式,扶持由移民组成或参与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移民种养业大户,引导移民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要把移民户增收项目的落实与帮扶责任制结合起来,做到帮扶项目、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制“四落实”。2008年每个区(市)县要抓好1-2个移民生产发展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移民生产发展工作。

  (四)完善生产生活设施,妥善解决移民实际问题。在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各级政府虽然对移民安置点的生产生活设施进行了配套建设,但由于移民安置资金有限,有的移民安置点生产生活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各地要对移民安置点存在的给排水、供电、道路、广播电视及农田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五、拓宽渠道,加大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投入

  在国家安排资金对移民个人进行后期扶持的同时,各区(市)县政府要努力拓宽资金渠道,加大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投入。要整合现有政府性资金,把扶贫、新农村建设、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向移民安置区倾斜,鼓励企业对口帮扶和社会捐助,优先解决移民增收问题,逐步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问题。市政府每年在市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用于移民培训、生产发展、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完善、贫困户救助等。各区(市)县政府每年也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额度的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六、加强领导,健全移民工作机制

  移民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区(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职责,对本地区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有移民工作任务的乡(镇)政府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要切实加强移民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配合做好移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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