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成都市外环路两侧200米生态带保护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函〔2008〕136号)
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建委关于《成都市外环路两侧200米生态带保护与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六日
成都市外环路两侧200米生态带
保护与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建委)
为加快推进外环路两侧200米生态带保护与建设,根据成都市“198”区域控规和成都市外环路两侧200米生态带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树立“全域成都”理念,围绕构建新型城乡形态,改善城乡综合环境,高水平、全方位实施外环路两侧各200米生态带建设,加快“198”区域的建设速度,为实现区域生态文明、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二、目标任务及重点推进项目
(一)目标任务。
近期目标:用3年时间(2008-2010年)基本完成外环路两侧各200米范围的生态带建设,按规划要求完成区域内的现有房屋建筑和其他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在拆出后的土地上及时实施生态建设和农用地恢复等工作。
总体目标:在实现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再用2年的时间(到2012年),基本完成外环路两侧各500米的生态带建设。通过拆迁、拆违、土地还耕、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发展都市农业和其他符合规划要求的生态项目建设,最终使这一区域成为城市的生态绿带,以及都市农业和其他生态产业的集中发展区。
1. 2008年度目标:制定方案,配套政策,启动实施。
(1)5月-12月,完成拆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启动实质性拆迁。其中,签订拆迁协议数量占拆迁总量的90%以上,实际完成拆除量达到总量的50%以上(用公里数和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2)对拆出地块同步完成农用地恢复,引导发展都市农业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林生态项目。
(3)实施公共景观、市民户外运动以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同步进行现有立交桥区域的景观改造、河道沿岸生态治理以及大型块状绿地、运动休闲公园建设等开敞空间建设。
(4)依法取缔外环路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所有广告及其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