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务分工
由市经委(市减负办)牵头,市纠风办和市政府法制办配合,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完善政策法规的建议;制定措施和办法,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行为,建立成都市企业负担监测联席制度;通过成都工业网站“企业治乱减负专栏”和工业企业服务热线,协调解决各种投诉、举报,开展减负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区(市)县减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继续抓好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
市交委、市公安局负责抓好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整顿道路站点和清理规范车辆行驶限制标记等工作。
由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对中介服务机构及协会、学会、研究会进行清理整顿,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秩序;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治理行业内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
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继续深入开展“回头看”和“三查”活动,抓好农产品加工业的治乱减负工作;坚持和完善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制度,及时协调处理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
市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落实国有企业改制的各种优惠政策,做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向流通企业乱检查、乱培训、乱收费等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的治理工作。
由市投促委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检查清理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种收费问题,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制度。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严肃查处“三乱”案件,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控制对企业的各种经济执法检查,开展对执收执罚部门的评议监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对照年初下达的2008年全市减负专项目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统筹兼顾,研究制订可行方案和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市减负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