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月至12月:巩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建立“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监局。各行业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规范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和乡镇(街道)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十小”整治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十小”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各级政府要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11个工作组: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组(市质量技监局牵头)、小食杂店整治组(市工商局牵头)、小餐饮店整治组(市卫生局牵头)、小药店整治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小农资店整治组(市农业局牵头)、小菜场整治组(市工商局牵头)、小音像店整治组(市文广局牵头)、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组(市贸粮局牵头)、小客运整治组(市公安局牵头)、小液化气供应点整治组(市建设局牵头)和新闻信息组(市委宣传部牵头)。
专项整治组牵头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分管领导(组长)和联络员。整治方案、整治组组长及联络员名单于2008年6月20日前报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市委“两创”总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衢州”、“信用衢州”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